資料來源:
三民書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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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被控搶劫銀樓,事實卻是他的人生被司法體制搶劫一空。一九八六年,家具行老闆蘇炳坤因涉嫌結夥搶劫被警方逮捕。雖然他矢口否認犯行,卻換來無情的刑求,就算他一路喊冤,警方仍逕行宣布破案,最後被法院判處十五年徒刑。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,他選擇「一邊逃、一邊喊冤」,事實上每天都待在家裡四處寄陳情書,成為「在家逃亡」的通緝犯。這一逃,就是十年,直到一九九七年意外被捕為止。沒有被冤枉過的人,無法瞭解清白有多麼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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